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生产场地变更时,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向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后,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确认审查,经确认审查合格后,办理制造许可证变更。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搬迁过程中一般应当停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生产活动,原则上不得边搬迁,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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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场所变更问题简介:制造场所变更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生产场地变更时,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向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后,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确认审查,经确认审查合格后,办理制造许可证变更。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搬迁过程中一般应当停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生产活动,原则上不得边搬迁,边生产。 责任编辑:shinaiy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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