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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委托,对其第一包:医用显示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名称: 第一包:医用显示器
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元)
4、项目内容:医用显示器30台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1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10)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6、购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9月07日每天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0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09年9月0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