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吊车”属于特种设备,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山东省桓台县质监局近期重拳出击,对辖区内的部分“小吊车”制造点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小吊车”。
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非法“小吊车”制造点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业主不具备起重机械制造资格,更无设计图纸和检测设备,仅凭个人经验,制造起重机械;二是为了节省成本,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废旧汽车底盘制作“小吊车”,经过重新喷漆,造出崭新“小吊车”;三是用经营卷板机作掩护,既明着制作卷板机,又暗地里偷着制作“小吊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有与制造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生产条件和检测设备,制造过程必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方可进行特种设备的制造活动。此类“小吊车”制造点未按规定生产制造,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该局已对5家非法“小吊车”制造点进行立案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