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质监局就“五龄童坠落电梯”一事首度作出回应,称2002年后,事故电梯在市检测院申请停检,后转为省检测院负责检测,2006年又转回市检测院年检,故市检测院并无其完整的资料。有关人士质疑,一部电梯如此更换检测单位,很容易造成监管空白和逃避检测。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负责人苏健解释,事故电梯2002年向市检测院提出停检后,转为由省检测院负责其年检,后又于2006年转回市检测院年检。
因此在市检测院的资料库中,该电梯有4年的记录为空白。而省检测院方面,仅有此电梯2002年—2006年的检测记录。而市质监局办公室负责人田农介绍,特种设备的资料,都收集在行政机构的综合资料库中。
对此,有关人士质疑,一部电梯如此更换检测单位,很容易造成监管空白,省、市检测院如果交接不当,也会使电梯使用单位逃避检测。对此,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院副院长武星军表示,近年来广州市电梯已正式改为“属地监管”模式,这样规定,正是为了规避交叉监管可能带来的漏洞。
武星军介绍,凡属于市级监管范围的电梯,若要求更换检测单位,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更换。对此,部分电梯使用单位表示,他们也对“硬性”规定感到无奈,只希望检测单位能确保电梯安全。
市质监局表示,经现场反复核查,事故电梯中张贴的安全检验合格卡已失效,调查得知是物管公司未及时张贴,市质监局已对这种违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
质监部门:对非持证人员难以确认
“对于电梯质量,更重要的维保,绝非一次年检就能保证。”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院副院长武星军曾如此表示。而记者连续多日走访发现,广州市目前维保公司存在质量鱼龙混杂,维保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情况。而市质监局方面也表示,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监管方面的确存在困难。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专家介绍,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所有涉及操作层面的工作,必须是由持有省市质监局颁发的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完成,其他任何非持证人员,均不能对电梯进行维修和保养,而有市民反映,疑似有非专业人员出现在电梯维保工作中。此外,市质监局办公室负责人田农表示,在平时对维保公司的检查中,虽然也对从业人员记录等进行检查,但对于非持证人员,“在证据方面,我们抓不到把柄”,因此对监管造成很大困难。市质监局呼吁,一旦市民发现维保公司违规操作,请积极举报。
而对于市民关注的电梯收费去向的问题,市质监局表示,此笔费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直接存入财政局的财政专户。而定价方面,所有价格均为省物价局制定。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收费如此高还走马观花
“交的费用比北京等城市高,即使检测单位的管理不一样,但每年近亿元的检测费用也是不合理的!”对于本报近日的相关报道,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列玉认为,目前电梯年检走过场和形式化的问题,质监部门要重新审视监督和追责制度,以保证年检能起到应有效果。
对于本报报道的“省中医院22部电梯一个上午就检测完”,而检测部门没有任何回应的事实,朱列玉表示,如此不把公众的质疑当回事,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不应回避公众的质疑。“我希望省质监部门能对此事进行彻查,虽然国家标准没有对定检时间进行规定,但质监部门应以公众利益为宗旨,保证22部电梯的年检是合格的,给公众一个交代”。
朱列玉还表示,电梯作为日益增加的公共特种设备,其安全性能受到格外的关注。“安全是第一的!既然目前检测院是质监部门的下属单位,质监部门就应该对检测的过程强化监督和追责机制,而不是‘护短’!”他同时表示,无论是事故调查还是年检,都应该授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保证电梯年检的公开、公正和安全。
“年检本来应当是政府的一项服务,既然交了如此高的费用,公众就有权对此提出质疑!”朱列玉最后表示,年检费如此高,检测过程却如走马观花,这是不成正比的。“省物价局应当考虑重新对检测成本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