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0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陈钢局长一行赴青海省调研指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陈钢一行首先听取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汇报,并详细了解青海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的进展情况。随后,分别前往李家峡水电站、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考察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在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的座谈会上,陈钢局长对该公司积极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建立公司、分厂、作业区设备管理点三级管理机制和实施“抓源头、抓过程、抓结果”闭环管理的有效性,以及开展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取得的显著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陈钢还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的能动性,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要适应特种设备特点和安全规律,按照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进行分类监管,强化监管方式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规范作业行为,预防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四要,建立完善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以锅炉使用环节为重点的节能工程,全面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