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和质量年"工作总体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治理行动,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悬挂"安全检查合格"标志,供社会监督,并使这项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此项行动以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和起重机械为重点检查对象,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使用;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将人员密集、设备集中,以及管理相对薄弱、易造成盲区死角的偏僻场所,作为重点区域,把承压类设备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作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和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检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巡回检查、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三违"和"三超"现象;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把充装单位特别是氢、氧气体充装是否充装自有气瓶、气瓶颜色是否清晰、是否使用防错装接头等情况作为安全执法重点,并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冶金起重机械,可以进行改造的,应对设备进行改造,并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不能进行改造的,应予以报废或更新,并及时录入数据库;对压力管道元件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无证制造(包括超级别和超范围)和贴牌(产品名牌上标注的企业与实际生产企业不一致)现象,压力管道元件使用单位不得采购、选用和使用非法生产及来路不明的压力管道元件,所用产品必须有出厂的质量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