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南京   天津    >>更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新闻资讯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的通知

2009-04-17 15:12:2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浏览次数:6  文字大小:【】【】【
简介:各有关单位: 新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称新修改《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新修改《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为使各级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相关企业能够 ...

各有关单位:

新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称新修改《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0951开始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新修改《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为使各级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相关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新修改《条例》,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授权(见附件1)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称中国特检院)组织对新修改《条例》进行宣贯,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安排参加修订《条例》的专家对新修改《条例》进行宣讲。

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到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各级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及相关企业,为保证宣贯的效果,宣贯会将分期举办。现将宣贯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各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人员及相关企业责任人员。

二、时间地点

从五月中旬至六月下旬,暂定分四期举办。

会议地点初步确定如下(时间均为报到日期):

512 北京(北京燕翔饭店);

522 重庆(重庆红楼宾馆);

612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延炼商务酒店);

6月下旬 吉林省吉林市(宾馆未确定)。

各宣贯班地点请见中国特检院网站(网址:www.csei.org.cn)同时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各入住宾馆饭店信息》。吉林市另行通知。

三、费用

培训费:800/人;

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自理。

四、报名

请拟参加宣贯班的单位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中国特检院培训室报名。传真号:010-59068919

北京班报名截止到55,其余各班报名截止到515

五、本通知同时在中国特检院网站www.csei.org.cn及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站www.cnisn.com.cn上公布。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培训室

张连生:010-5906891213910133093

  真:010-59068919

附件:

1、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授权函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报名回执

3、入住宾馆饭店信息

 

[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0904/20090417034234124.doc]

 

 

责任编辑:faye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
2009年全国游乐设施
关于公布2009年度压
关于同意公布压力管
关于推荐特种设备事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风
关于公布第四批钢管
关于征求《场(厂)内专
关于举办全国特种设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行

推荐文章

更多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
2009年全国游乐设施
关于公布2009年度压
关于同意公布压力管
关于推荐特种设备事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风
关于公布第四批钢管
关于征求《场(厂)内专
关于举办全国特种设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行

热点文章

更多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行
关于同意公布压力管
关于举办全国特种设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风
关于推荐特种设备事
关于征求《场(厂)内专
关于公布2009年度压
2009年全国游乐设施
关于公布第四批钢管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