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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声明

2009-02-26 15:46:01  作者:未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声明 声 明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局不断接到来电来信询问是否曾委托其他单位举办新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已给我局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为此,特声明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声明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局不断接到来电来信询问是否曾委托其他单位举办新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已给我局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为此,特声明如下:

一、我局至今未曾下发过关于举办新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班的通知,也未曾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举办此类宣贯班;

二、我局目前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制订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并将于近期统一举办宣贯班,请相关单位注意本网站正式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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